滨湖集团招投标工作再结硕果

发布日期:2012-03-26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055

     3月23日,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传来喜讯:滨湖集团荣获2011年度全市招投标工作先进集体,集团工程管理部王剑同志荣获招投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这不仅是对集团2011年度招标工作的肯定,也是对集团在新年度招投标工作的一种鞭策。
  

  
     滨湖集团自成立以来,对涉及廉租房项目、复建点等公益性项目以及集团资产租赁全部送往市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招投标;对于30平方米以下且证照不全的资产等市招标中心不受理的项目,则在市招投标中心的委托下,由集团严格按照市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
      在自主招标上,集团在招投标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无论是前期招标文件的审核、审定,还是后期开标、评标、中标结果的公示等,均由集团则从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人事行政部等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公司纪委书记、财务总监相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同时从区审计部门、采购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三方“会审”,互相监督,确保招标的更加规范、公正、透明。同时,每次招标前,公司都会将相关信息在新安晚报、合肥晚报等省市媒体上提前预公布,然后将具体招标公告在包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集团门户网站上公示,扩大了知晓面和信息的公开透明。
    
   

     在项目工程主材采购方面,在受市招投标中心的委托下,由集团纪委牵头,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成本部和行政人事部等部门相关人员成立采购询价小组,直接与供货厂家对接,压缩中间经销商、总包单位的利润空间,对于同一产品询价多家厂商,确保用最低的价格采购到最好的产品。
      在集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滨湖集团已经形成了一套以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为主,市招投标中心委托集团自主招标为辅与采购小组询价采购相结合方式的招标方式,不仅规范地做好了招投标工作,更得到了市招投标中心的肯定,为企业赢得了信誉,树立了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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