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喜获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殊荣

发布日期:2011-08-12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895

    近日,我集团公司被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评为“2008—2009年度安徽省A级纳税信用单位”,喜获安徽省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证书。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安徽”的号召,自2010年底开始,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开展了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的评定对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荣誉感,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建立征纳双方互相尊重的新型关系有着积极意义。本次评定期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包括:企业的税务登记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等。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设置A、B、C、D四个等级。分别给予政策倾斜和加强监管等措施。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分值在95分以上的(含本数),评定为A级。在此次评定中,我集团公司获得了较高的分值,这说明我集团公司在日常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款缴纳管理等各方面都获得了税务局的充分肯定。
    以后的工作中,我集团公司要继续保持合法合规经营,按照法律的规定尽好纳税人的义务,行使好纳税人的权利,积极为国家、为合肥市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