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集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0-05-09 作者/编辑:集团行政人事部(党委办) 浏览次数:4697

 5月8日下午,滨湖集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参加学习研讨,包河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科科长王亚玲同志列席旁听指导。

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胡邦尧同志带领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包河区纪委印发的《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



 随后,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以杭州地铁集团原党委委员、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邬文虎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视频《一名国企高管的腐败“法则”》。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并结合赵正永、张坚、程瀚、王爱华等反面警示案例教训开展专题研讨。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广勇同志在研讨发言时指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从严管党治党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更是对广大干部真诚的关心和爱护。黄广勇同志强调,要切实做到筑牢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守住初心底线、把好首要关口;要做到坚持程序规范、关紧制度笼子,以党纪国法为标尺,时刻自查自省;要做到加强领导表率、重视关键少数,继续保持干劲、热情和激情,做到自知之明、言行一致、严管厚爱,维护好集团来之不易的品牌形象。



胡邦尧同志在交流发言中强调,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四联四增”,认真落实“十查十做”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警示教育,并进一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守理想信念不动摇,努力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二是要坚持修身修心不放纵,算好廉洁自律“每笔账”;三是要做到权力为公不为私,不贪不义之财,不干违法之事;四是要做到严守法纪不逾越,时刻对照检查自身言行。

此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郑邦辉、李锐锋同志分别围绕专题进行了交流发言。(文 /杨若冰  图/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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