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部圆满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顺利将蒙城路门面房租赁户限期搬离
发布日期:2012-07-19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996
2012年6月初,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规划局下发蒙城路49号房屋占用道路规划红线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拆除的通知,蒙城路49号房屋有滨湖集团6间门面房,其余属包河区房产局房产,6月13日滨湖集团接合肥市房产局通知要求6月30日限期拆除。结合本次违章拆除时间短,任务重,阻力大的特殊环境,包河区政府领导与集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资产部人员与市房产局领导密切配合,迅速拿出拆除方案,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对租赁户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动员搬迁工作。本次拆除的违章建筑范围为蒙城北路原包河区房产局办公楼,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涉及租赁户20户,市房产局属拆迁主体。6月25日市房产局联合我公司成立了拆除工作小组。此房屋拆除的难度非常大,主要突出在:一是房屋建设时间长,电缆线、燃气管道都附着在墙体表面;二是房屋已全部出租且有大部分租赁户是通过高价转让取得租赁权的;三是不同于合肥市大建设拆迁无装潢补偿;四是无搬家费用;五是因租赁户接到的拆迁通知时间短,一时找不到经营门面,房屋内的商品无法搬迁。还有部分租赁户相互观望,心存侥幸,不予配合,更有甚者抱团一起共同抵抗,阻扰谩骂现场工作人员,使动员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签于一时拆迁工作陷于停滞状态,市房产局领导要求包河区领导给予支持,集团领导接到区政府的指示后,随即下达命令,要求资产部工作人员想尽一切办法将租赁户搬离。 此时此刻工作方法很重要,在拆除之前,我们一方面以做宣传为主,到各家各户做思想工作,寻求支持,充分调动比较熟的租赁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下达最后拆除期限的通知,要求拆迁公司动作要快,尽快将门窗拆除,使经营户无法经营。由于前期工作做得细,组织得力,拆迁公司参战人员态势均较强,形成了一种强大声势,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全体人员的积极奋战,使整个拆迁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截止7月7日晚滨湖集团的租赁户已全部搬迁结束。
在此次违章拆除工作中我资产部工作人员表现突出,做到了“不拆则已,拆则必胜”,绝不留后遗症。得到了合肥市房产局与包河分局的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受到区领导和集团领导的表扬,同时在此次违章拆除的配合过程中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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