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6-28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29
为了适应企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管理及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集团人才招聘与录用坚持“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公平公正” ,“按需设岗、以岗定员、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子公司招聘管理工作。
三、职责
(一) 集团行政人事部职责
1.制订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2.制订、完善集团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3.核定集团年度人力需求,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集团年度发展规划、人员编制情况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4.分析各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与用人部门(子公司)共同制订并完善职位说明书。
5.决定获取候选人的形式和渠道。
6.设计并主持实施人力资源选拔测评,为用人部门(子公司)提供录用建议。集团各部门、包房公司(含金巢公司)、商管公司、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城投公司(含资产运营公司)所有人员及物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均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进行招聘。
(二) 各部门及子公司职责
1. 各部门提前一个月申报人力资源需求,填写《招聘申报表》(附件一)报行政人事部。各子公司根据本年度公司发展状况和下一年度的发展规划,拟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于每年年底报集团行政人事部。
2.协助行政人事部做好所在部门及公司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的分析整理。
3.物业公司基层一般岗位工作人员可自行组织公开招聘,但需提前申报招聘计划,正式聘用后及时向集团行政人事部备案。
4.参与候选人的专业技术水平测评。
四、招聘形式
(一)内部竞聘
当集团出现职位空缺时,原则上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竞聘。经各用人单位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二)外部招聘
在内部竞聘不能满足人力资源需求或会议决定外部招聘时,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1.招聘人员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3)根据具体任职资格要求,须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相关学历。其中,集团各部门除工勤人员外岗位,包房公司(含金巢公司)除置业顾问外岗位,商管公司、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城投公司(含资产运营公司)全部岗位,物业公司本部管理岗位,均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滨湖集团岗位说明书》。
2.招聘渠道
(1)员工推荐: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行政人事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招聘: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3)现场招聘: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形式实施现场招聘。
(4)校园招聘:通过与高等院校的长期合作物色合适人选,将招聘信息及时发往有关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5)中介招聘:利用猎头公司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寻找特定的中高端人才。
五、招聘录用
(一)成立集团招聘领导组,负责招聘全面领导工作。
1.招聘领导组下设招聘执行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招聘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分管领导、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对于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招聘,可邀请外部专家参加。
2.集团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负责建立涵盖测评方式、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及招聘执行小组的人才测评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
(二)初试
1.集团行政人事部收集应聘材料,根据聘任要求及职位说明书进行第一轮筛选工作,也可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应聘材料转给用人部门(子公司)进行第二轮筛选。
2.初试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发出初试通知,确认初试人选和时间,通知招聘执行小组成员,准备相关材料。
3.初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核候选人的专业知识、逻辑推理能力、思维分析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求职动机、学历背景、工作经历、职业道德等内容。有安排笔试的,须通过笔试考核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复试
1.通过初试的候选人可参加复试。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为主,由招聘执行小组成员进行面试;
2.行政人事部负责确定复试场地、时间,撰写面试方案,通知小组成员参加面试活动;
3.通过面试活动,测评人主要考核候选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必备技能等,以审查其是否能够胜任职位要求,并在《面试评分表》(附件二)中打分、评语并给出录用建议。
4.对于重点岗位候选人,需增加集团主要领导面试环节。
5.行政人事部汇总招聘执行小组建议后,形成初步录用意见材料。
六、录用
(一)甄选结束后,招聘执行小组应通过候选人在初试、复试中的表现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是针对候选人在初试、复试中的排名或得分确定最终排名的分析方式。定性分析是针对候选人在初试、复试中的表现进行综合素质和胜任力的定性分析。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执行小组提出初步录用建议。
(二)应对重要岗位拟录用人员做背景调查。
(三)初步录用意见经集团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行政人事部负责通知拟录用员工报到。
(四)对于最后一关未能通过审批的候选人,由行政人事部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发出暂不录用的通知。
(五)经批准录用的人员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详情可参见《集团本部入职管理办法》)。
七、转正
(一)按照事先约定的试用期(《劳动法》规定时间内1-3个月不等)到期前一周,由员工本人递交《转正申请表》(附件三)至行政人事部(子公司办公室),行政人事部(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转正考核活动。
(二)针对不同岗位分为三种考核表:《高层管理人员转正考核表》、《中层管理人员转正考核表》和《基层员工转正考核表》(附件四)。
(三)考核结果为“优”、“良”的,视为通过考核,则将转正事宜递交集团或子公司办公会审议;结果为“合格”的,延长试用期;结果为“不合格”的则不予录用。
八、附则
本制度经集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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